供水施救系統
礦井供水施救系統要求除了日常在采掘作業地點及災變時人員集中場所能夠提供水源,當發生事故時,系統要為被圍困人員在井下各作業地點及避難室(場所)提供生活飲用水的系統,包括水源、過濾裝置、供水管網、三通及閥門等,為救援創造時間。
◎ 設計依據
● 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 GB 16423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
● GB 14161-2008礦山安全標志
◎ 系統功能
● 建設完善礦井供水施救系統。礦山企業必須按照《礦山安全規程》的要求,建設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除按照《礦山安全規程》要求設置三通及閥門外,還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員較集中的地 點設置供水閥門,保證各采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實現提供應急供水的要求。要加強供水管理維護,不得出現跑、冒、滴、漏現象,保證閥門開關靈活。
● 系統具有基本的防塵供水、供水水源優化調度、過濾水源、管網異常報警功能,在各采掘作業地點、主要硐室等人員集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實現應急供水,在水源、主干水管管網壓力、及流量等監測功能。
(1)在礦山正常生產時,為井下作業地點提供生產用水的系統,包括水源、供水管網、三通及閥門等。
(2)供水方式包括靜壓供水和動壓供水。
靜壓供水:利用水源位置與井下用水點間的壓差向井下用水點供水;
動壓供水:利用水泵向井下用水點供水。